虐待動物的事件發生在「台灣人」身上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可能比發生在「外籍移工」身上的案例還要多得多。下述案例很清楚的展示了歧視的本質:「根據一個人所屬的團體(國籍)來推斷一個人的特質,而非根據這個人本身。」。(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上週臉書瘋傳的一則新聞,一名男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發現一隻貓咪疑似被外籍勞工虐待,造成眼睛、耳朵等多處部位出血,他發現後上前將外勞打跑。貓咪受虐的消息和照片一上網,立刻開始延燒,網友群情激憤,有人揚言要肉搜出兇手,有人說趕快調監視器畫面找兇手,更有人直言表示:「為什麼這些外勞這麼喜歡虐貓虐狗,真的是非常可惡!」

當整個事件越來越多人關注,原PO才跳出來澄清,貓咪的眼睛、耳朵、鼻子有大量出血,下顎也被強烈衝擊撞斷,經過獸醫治療後情況還算穩定,但獸醫初步判斷貓咪可能是被車輛撞傷。當時他經過現場,貓咪已經滿臉都是血,兩名外勞徒手站在旁邊圍觀貓咪,他氣憤之下就先上前將外勞趕走,然後就將照片上傳網路,所以不確定貓咪是否被兩名外勞虐待。

貓咪受傷時,沒有人在現場目擊,當這位網友決定上前將移工「打跑」時,究竟是如何「判定」,這隻貓是被外籍移工虐待?

網友事後澄清時表示,當時兩名外勞是「徒手」站在旁邊,沒有任何武器也沒有任何動作,唯一用來判斷的準則便是「國籍」。事實上,虐待動物的事件發生在「台灣人」身上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可能比發生在「外籍移工」身上的案例還要多得多。這個案例很清楚的展示了歧視的本質:「根據一個人所屬的團體(國籍)來推斷一個人的特質,而非根據這個人本身。」「打傷貓咪的就是兩個外勞」、「外勞就是喜歡虐待貓狗」、「外勞滾出台灣」,這些發言所下的判斷關鍵字,通通都是「外勞」。這些年來,不論是某社區設立「外勞禁止進入」的牌子,某餐廳自創「外籍幫傭餐」,甚至最近才發生的「高鐵升等商務艙結果旁邊坐的竟然是外勞」事件,類似這樣歧視的案件層出不窮。

東南亞移工來台灣工作叫做「外籍勞工」,台灣人到紐、澳工作,就被美稱為「打工渡假」,事實上,來到台灣的外籍勞工,很多是在家鄉大學畢業,出國工作是為了賺第一桶金,他們也是為了追求夢想來到台灣。(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歧視」、「國族排外」的情緒在外勞議題總是無所遁形。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東南亞移工來台灣工作叫做「外籍勞工」,台灣人到紐、澳工作,就被美稱為「打工渡假」,而且還要標示自己是去「體驗生活」,彰顯自己不是「外籍勞工」。事實上,來到台灣的外籍勞工,很多是在家鄉大學畢業,出國工作是為了賺第一桶金,他們也是為了追求夢想來到台灣。

這幾年幾件「外勞吃狗肉」事件,部分團體推動「外勞殺貓狗就驅逐出境、遣返回國」的立法。時常有人詢問TIWA對於外籍移工吃狗肉的立場,我們認為,若外勞真的因為殺貓殺狗違反了台灣的法令,那就按照台灣法令去處罰他們,而不是針對某個種族、身份或認同,去另修專法處罰。虐貓吃狗事件,若真是外勞所為,就按現行法令給予處罰,我們反對針對個別種族、身份及認同的特別執法。因為當我們接受這種差別性執法,我們就失去就事論事的空間,是放任污名歧視及民粹。我們不會有一個法是臺灣人殺貓狗,就剝奪工作、開除國籍驅逐出境。也不會有雇主違法虐待外勞,仲介及勞工主管機關連坐處罰的法令。但我們確有外勞殺貓狗,雇主連帶受罰,外勞遣返永遠不得入境的法令。

針對外勞的嚴刑峻法只是顯示了,台灣社會根本不在意外勞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帶著他國的文化來到台灣工作,他們只是便宜好用的勞動力而已。(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遣返對外勞來說,是背著一身債失去工作,是工作權的剝奪。在討論外勞吃貓狗是否開除遣返時,我們更需要看到的不同國籍間的文化差異。我們把貓、狗當寵物卻吃牛肉豬肉,但某些民族卻是「禁止殺牛」、某些民族「膜拜蛇」,這些都是在不同文化脈絡下所形成的文化模式。若不面對這樣的文化差異,針對外勞的嚴刑峻法只是顯示了,台灣社會根本不在意外勞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帶著他國的文化來到台灣工作,他們只是便宜好用的勞動力而已。

但這些人是活生生的人,在台灣已經超過五十萬,生活在台灣23年。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接受對外勞的特定執法,那以後類似的狀況就會出現在同志、原住民、婦女、台灣人或外省人,各種因為種族、族群、認同被標示被歧視的人身上。

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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