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考古題1.—228事變是抗暴行動,還是滋事份子帶頭暴動?
民主考古題2.–勞委會主委陳菊是台灣民主鬥士,還是美麗島暴動的幕後黑手?
民主考古題3.—參與520農民運動的農民,是反抗壓迫?還是影響社會治安的暴民?

抗暴有理!反對新奴工制度!

—-台灣社運界聲援泰國勞工集體抗暴事件 2005/08/24

高雄捷運公司引進的泰國勞工因反抗不人性的奴工制度,採取強烈的集體抗議行動,終於引發媒體廣泛報導,讓外勞有如奴隸的生活境況,得以曝露國人面前,逼使台灣社會不得不面對導致「新奴工制度」的外勞政策!進而要求勞委會應徹底檢討/改革實施十四年的外勞引進政策!

但是在要求勞委會改革外勞政策之前,針對高雄捷運公司泰國外勞抗爭事件,我們要表達以下的立場:

1. 反抗壓迫的權利是基本人權,泰國勞工是抗暴行動,而非「滋事暴動」,希望勞委會不要製造「外勞政治犯」,再度以司法或強迫遣返的手段迫害挺身而出的外勞。

2. 聲援泰國勞工抗暴,就是捍衛台灣人民抗暴的權利:從日據時代反抗日本殖民,到二二八事變、50年代白色恐怖,到1979年美麗島事件、1988年「520農民運動」等等,抗暴是台灣人民勇敢的傳統,抗暴是人民的權利。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會有反抗!聲援泰國勞工抗暴,也是為了捍衛台灣本地人民反抗壓迫的權利。關於這一點,希望曾經積極對抗國民黨壓迫統治的現今民進黨執政高層,能貫徹反抗者精神,將心比心;特別是曾為政治良心犯的陳菊主委,切莫轉身成為「鎮暴者」,否定人民抗暴的權利而以國家暴力壓制弱勢者的反抗。

因此,我們具體向主管勞工行政與政策擬定的勞委會提出以下訴求:

1. 處理高雄捷運公司外勞抗暴事件,不可倒果為因;應追究導致外勞集體抗暴的源頭,懲處華磐人力管理公司、高雄捷運公司違法及奴役他人之行為,而非追究長期被奴役壓迫終致忍無可忍起而反抗的外勞。嚴正要求勞委會不得一方面進行所謂「人權調查」,一方面又以外勞帶頭抗爭為由,任由檢警單位強制遣返外勞。強制遣返外勞等於宣判外勞死刑,是對外勞基本人權的的嚴重踐踏。

2. 追究失職的勞工行政官員:高雄捷運公司外勞於一年多前即向高雄縣勞工局申訴種種不合人性的管理制度,包括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宿舍擁擠髒亂、伙食差、使用代幣、薪資單沒有明細及泰語等等,然而外勞的申訴經過一年毫無改善,終於導致外勞激烈的抗爭。勞工行政官員怠忽職守,輕忽外勞申訴與權益是導致此次外勞抗爭的壓迫者共犯結構,勞委會不可官官相護,應嚴懲失職的官員。

3. 要求勞委會徹底面對現行外勞政策導致新奴工制度的事實,有魄力的進行外勞政策的大改革;包括取消外勞不得轉換雇主的規定、取消私人仲介制度(仲介公營化)、取消外勞在台年限,以及給予外勞勞動三權等基本權利。

台灣社運界聲援泰國勞工抗暴行動聲援單位: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越南勞工辦公室、天主教希望工中心、天主教社會發展委員會外勞關懷小組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中國時報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東菱員工自救會、台灣倉儲運輸業工會聯合會………(持續加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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