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9)蔡英文政府不顧勞團的抗議[1],突襲地緊連著兩次修改《勞動基準法》,汲汲地將「派遣」入法——透過修法,提供資本家又一款非典聘僱的方式、法制化了派遣的剝削。換言之,現在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便可以用派遣的方式進行聘僱。[2]這樣的聘僱關係實質上整體性地降低了勞工的勞動條件、讓勞工的工作不穩定性增高、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等不合情、不合理的情事。然而,蔡政權不顧勞工長期以來「反派遣」的訴求,反而從去年6月開始,制度化了這樣的剝削關係!

派遣入法,已是一舉鯨吞了本勞的勞動權益。更有甚者,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勞動部竟然與經濟部進一步推動「彰化濱海工業區外展製造業試辦計畫」,試圖以「外展」作為話術包裝,讓移工也落入「派遣」的不穩定聘僱關係中。這對於已經在勞動條件底層的移工,無異於雪上加霜!

胡稱「缺工、發展」 實為垂涎壓榨

2013年勞動部推動「看護工外展計畫」時,移工團體樂見其成。因為該計畫讓原本的「家庭看護工」抽離「個別家庭」,改由機構進行聘僱,不但能提升照顧者的勞動條件,被照顧者獲得的照顧品質也可以因此提高。因此,移工團體多次在相關會議上建議,應放寬可以申請「外展看護工」的被照顧者條件,讓這對多方有益的社會福利建制,得以有充分實驗的空間。然而,勞動部不接受這樣的建議,讓這原本立意良善的計畫,未有善終。

6年後,勞動部在將派遣壓進勞基法後,在農業、製造業上,又再度以「外展」為包裝,要將「派遣」也放到已在勞動條件最底層的移工身上。去年3月,移工團體協同本地工會團體等,抗議包含漁工適用84-1及農業、製造業移工外展政策。然而,勞動部一意孤行,硬是修訂了為讓農業移工外展的審查標準、通過了相關要點。

至今,外展農業移工有59位,而勞動部亦表示,原定400名外展農業移工的配額已核定完,臨時性缺工人數高達10幾萬,擬再提高聘僱比例、擴大外展名額等等。在未實際觀察、評估名為「外展」實為「派遣」的聘僱模式,對於移工們勞動條件、生活條件所造成的問題、對移工權益的影響狀況的情況下,勞動部竟然就為了迎合雇主的需求,研議增加農業外展移工的名額!

這回,勞動部又硬要在製造業上強度關山!先不論在方案說明會或經濟部的提案上,彰濱工業區的「缺工」原因,廠商、經濟部、勞動部等各說各話,顯然是胡扯瞎掰。自始至終,為了可以聘僱藍領移工、垂涎廉價勞動力,「缺工」、「產業/經濟發展」等,都是各部會琅琅上口的藉口,如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一般,完全不用具體評估。

蠶食移工  圖利彰濱工業區廠商

根據目前勞動部的修訂草案及相關資料可知,彰濱工業區可以使用這些外展製造業移工的廠商必須是符合「特定製程或特定時程」的廠商。所謂的「特定製程」就是在製造過程中,具有「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等的生產流程(〈審查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所謂的「特定時程」就是工作時間是在「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段內,生產運作工作時數至少達一小時以上」,也就是「半夜」且工作時間超過一個小時。

也就是說,將有50位移工,在不知道來台工作內容的狀況下、在生活機能不佳的彰濱工業區、在工作環境危險度高的工廠間,每3-6個月左右的短暫期間便得重新適應一個全新的、危險的勞動環境。而且在作息上,也可能因為派遣,所以每3個月就得一下大夜班、一下白班地作息混亂。這麼危險、這麼容易產生的工傷的勞動條件,目前最好的狀況僅是——如果移工受傷或死亡,派遣單位和要派單位會負連帶責任。甚至連已被戳破的勞基法,在派遣的相關保障上,如「派遣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勞基法〉第9條第1項)」都因為移工必為「定期契約」而無法有兩公約的「國民平等待遇」原則。

基本工資通常就是移工的最高工資、移工大多背負了高額的仲介費債務、移工的膳宿費用經常是高金額低品質、移工在台的社會連帶不足……等,台灣政府的移工政策造成移工整體的惡劣勞動與生活條件未解,便將再次被資方與政府聯手,被迫掉進更遭剝削的派遣火坑!這不僅是圖利特定廠商,更有聯手謀財害命之嫌!

官商聯手以派遣鯨吞蠶食勞工權利

幾十年來,政府為資方減稅(常常一減就是一年數百億)、提供低廉的土地、水力、能源及

便利的高額貸款。然而,為勞工權利保障甚或提昇,政府有任何作為嗎?

台灣政府不思提高勞工的勞動條件及相應的生活條件以吸引就業(包括解決高工時、低工資、不穩定,及長期以來城鄉發展不均導致相應的生活圈不便利性等就業問題);為了讓資方維持獲利或增加獲利,每每以犧牲國際移工來「體諒產業困難」、「吸引台商回流」甚至「產業升級」;更甭說長期以來,因為台灣政府未能保障移工與本勞的「同工、同酬、同權」導致台灣勞動條件的普遍下降問題。

因此,我們被迫再次到勞動部面前,反對勞動部以派遣,制度性地壓榨本勞與移工,更反對以專案之名圖利特定資方!

主辦單位:台灣移工聯盟
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王俐婷 0912923578
聲援團體:勞動人權協會、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高教工會、新海瓦斯工會、婦女新知、臺灣汽車貨運倉儲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2020工鬥
時間地點:2020/6/29(一)10:00@勞動部前


[1] 新聞請參: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ews/3153

[2] 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簽署定期契約(第9條第1項)、要派單位不得將員工轉掛派遣事業單位(第17條之1)、派遣勞工可向要派單位請求清償積欠工資(第22條之1)、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對職業災害補償負連帶責任(第63條之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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