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工作年限-移工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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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移工遊行 MENT新聞稿
1992年,台灣正式從東南亞引進藍領移工,彼時台灣政府將藍領移工定位為「補充性勞動力」,因此設定了其來台工作年限為「2年」。隨著時間的演進,台灣政府才逐漸發現,東南亞移工並不是原初設想的「補充性勞動力」,而是在少子化、高齡化、勞動人口漸減、青年就業意向轉變等社會結構變遷之下,台灣社會不得不仰賴的一群人。於是,自1997年開放展延1年開始,便逐次延長藍領移工的在台工作年限,一直到2012年延長到現行的12年(家庭看護工於2015年再延長至14年)。
藍領移工工作年限異動表:
| 修改時間 | 藍領移工工作年限 | 白領移工工作年限 |
| 1992 | 2年 | ? |
| 1997 | 2+1年 | 無 |
| 2002 | 6年 | 無 |
| 2007 | 9年 | 無 |
| 2012 | 12年 | 無 |
| 2015 | 家庭看護工14年 | 無 |
看似逐漸放寬的規定,其實是歧視性政策的不斷遞延。在1997年,當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被修成2+1時(即,2年契約後,還可展延1年),台灣政府便同時修法廢除白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從此以後白領移工在台工作期限「無上限」。
工作理應無分貴賤,正因有勞動者「各司其職」的貢獻,才支撐著社會的發展與前進:藍領移工在漁船上抓魚捕蟹供給我們餐桌美食、在家戶或機構中照顧長輩、在政府重大工程等營建工地裡做著粗重的工作,更有不少「台灣囝仔」已是藍領移工帶大的……85萬的藍領移工們,撐起本地人因為低工資、長工時、工作量大而無法勝任的日常且重要的工作,然而白領移工所享有的「工作年限無上限」,卻是藍領移工望塵莫及的想望——延續了28年的歧視性政策,何時要廢除?
近年來,台灣政府為了和日韓「搶人」、為缺工的台灣「留才」,於是在2022年4月30日推出了「留才久用方案」:成為「中階技術人才」的藍領移工,得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此外,根據勞動部近期推出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自2026年開始,製造業的中階技術人才人力比率上限,從原本的25%上升到100%(即該企業所聘僱的藍領移工可以全是中階技術人才)。這些舉措,說穿了即是避免台灣成為一個大型「訓練中心」:移工來台灣學到了技術、經驗,卻因為「工作年限」而無法續留台灣,只好轉去其他國家。然而,這些卻是建立在漏洞百出的「中階技術人才」政策之上。
台灣移工聯盟在今年11月2日舉辦記者會,具體指出「中階政策」的欺騙性質,透過中階移工的親身經驗,向媒體、社會說明,為何已經成為中階的移工,仍然選擇站出來疾呼:「拒絕中階政策詐騙」。[1]中階政策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成為中階」是雇主的恩賜,而不是勞工的權利,這讓想要留在台灣繼續工作的藍領移工,陷入了被動的處境。即便藍領移工在一時間承蒙了雇主的恩賜,成為中階技術人才而能續留台灣,然而這卻成為了他們的軟肋:他們被施加更多的壓力、碰到不合理要求也難以反抗——「中階」,究竟是還給藍領移工「無工作年限」的基本權利,還是賦予雇主進一步箝制移工的武器?
若從統計數字來觀察,中階政策實行三年半以來,中階移工目前只佔了4.7%。誠然,承蒙雇主恩賜的4.7%移工,確實得以用小心翼翼地姿態留在台灣了,但於此同時,又有多少帶著熟練技術的藍領移工,因為雇主不願開恩(畢竟,新人可能更好管)、因為仲介刁難(畢竟,從海外引進利潤更高),而被迫離開台灣?
33年來,台灣對藍領移工設定「工作年限」,就是一個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才流失政策」。如今台灣政府終於發現了過往的政策錯誤,卻推出了跛腳的「留才久用方案(即中階政策)」,就像水池破了一個大洞,卻妄想貼上一塊小紗布就能留住水——是「留才」還是繼續「流才」?
今天的遊行,就是全台灣移工一起站出來告訴勞動部:莫再變鬼變怪,搬弄緣木求魚的政策!廢除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不只是留才的不二法門,也是扳正過往的歧視性政策,將基本的勞動權利還給藍領移工!
附件: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演變
| 日期 | 年限 | 說明/備註 |
| 1992/05/08 | 1+1 2 | |
| 1997/05/21 | 2+1(0.5) 3(3.5) | 特殊重大工程可以增加0.5年 白領移工工作年限改為無限期 |
| 2002/01/21 | (2+1) +(2+1) 6 | 聘僱許可之間,需出國40天才能再入境 仲介費再收一次 |
| 2007/07/13 | (2+1) +(2+1)+(2=1) 9 | 聘僱許可之間,需出國1天才能再入境 仲介費再收一次 |
| 2012/02/01 | 3+3+3+3 12 | 自2012/2/1起,契約直接三年,不需要再2+1 仲介費再收一次 |
| 2015/10/07 | 3+3+3+3+2 14 | 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可以為在台已滿12年的受雇看護工再展延2年契約 仲介費再收一次 |
| 2016/12/06 | 取消出國一日的規定,買工費盛行 | |
| 2022/04/30 |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施,「中階移工」無工作年限。 中階身份工作五年後,且薪資達基本工資的2倍以上者,可以申請用久居留。 | 一、由雇主提出申請 二、原藍領移工名額可以遞補 三、資格 在台工作六年以上 累計在台工作年資11年6個月以上 |
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
台灣移工聯盟(MENT)成員: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LCC)
海星國際移工服務中心(STELLA MARIS)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HMISC)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希望職工中心(HWC)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DCU)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
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 Taiwan)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
[1] 詳見新聞稿與移工發言稿:https://reurl.cc/9bGoq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