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速通過就服法52條修法  給台灣一個勞雇雙贏的法案

臺灣移工聯盟新聞聯絡人: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陳容柔 0982342825 
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  劉曉櫻0978362906

2016年7月5日,《就業服務法》第52條的修正案在去年9月未成功通過後,出了衛環委員會,準備進行二讀,引發仲介業者集結立法院前進行抗議,反對此次修法。《就業服務法》52條規定,移工「三年必須出境一天」,這意味著移工每三年就必須再被收取一次約八至十五萬元的鉅額仲介費,即使是再次來台,仍有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在還債。許多移工選擇在三年期滿前夕「逃跑」,最主要原因就是,不想再被迫繳納一次鉅額仲介費,「三年出國一日」的規定,就是「造成逃跑的結構性因素」。台灣因私人仲介制度及高額仲介費,長年被人權組織及人口販運報告評為人權黑名單,這個明顯圖利仲介業者的法規,早已使台灣的人權蒙上了一層陰影。

移工少剝皮  勞雇爭雙贏

台灣的移工政策把仲介和雇主的利益綁在一起,雇主握有配額,仲介必須有雇主委託,才有生意可做,利潤卻是從移工身上來。因此,出現非常扭曲的移工支付仲介費讓仲介管理自己,服務雇主」的情況。當勞資爭議發生的時候,仲介往往為了保住自己的業務,選擇偏袒雇主,做出對移工不利的動作。過往因為強制出國一日,導致雇主在移工返國重入境時出現空窗期,移工也會因重新辦理手續需要再付一次仲介費,在約滿前選擇逃跑,導致勞雇雙輸。取消出國一日讓勞雇雙方針對返鄉時間有協商空間,續約手續在約滿前可在台辦理,減少因強制離境及國外繁複手續的空窗。更重要的是,能降低雇主的訓練成本、把熟手工人留下,又可以減少對移工的剝削。

獎優汰劣、逃跑增加、安置費用暴增都是煙霧彈  擋人財路才是事實

52條修法出了衛環委員會後,在通過可能性極高的狀況下,仲介業者開始發出許多充滿歧視、似是而非的文宣,如:逃跑外勞會增加、增加雇主21天特休成本、移工變移民拉低臺灣素質、無法淘汰外勞、移工可以隨便轉換雇主、勞資爭議增加安置費用暴增、60萬移工無須離台擠壓本勞工作權等等。此次修法,僅就就服法52條修改,刪除強制移工三年出國一日。仲介所提出的:自由轉換雇主、移工變移民、逃跑增加等問題都與這次修法無關,完全是動員社會歧視,掩蓋自身利益,恐嚇台灣社會。

值得一提的是,仲介在網路上發出至少四部精美的動畫影片,將出國一日詮釋成「獎優汰劣」,透過三年約滿強制離境留下好工人淘汰壞工人。簡單講,就是好工人重入境仲介費降低,是獎勵,壞工人強制出境,若要再入境就重繳一次鉅額費用,是懲罰。「獎優汰劣」血淋淋的呈現了,仲介費如何成為仲介控制移工的手段。移工為了降低仲介負擔,遇到雇主違法、不當對待只能隱忍不敢申訴,才能成為仲介口中的好工人,被剝得少一點。問題是,若是站在雇主立場,一個好工人為何需要強制出國再入境?讓雇主直接將工人留在台灣,減少因等待的空窗,而工人在少了仲介費剝削,更會願意好好工作爭取續約機會,這才是勞雇雙贏。

仲介不斷強調:收取鉅額仲介費,剝削移工的是「海外仲介」,不是「國內仲介」,國內仲介收的是每個月的服務費(三年總計6萬元),正當經營卻被妖魔化。先不論移工繳了6萬仲介費是不是真的得到服務,事實若是如此,取消三年出國一次的規定,利益受波及的是「海外仲介」,而不是「國內仲介」。「國內仲介」反對的如此積極,讓人很難不懷疑不分國內外,仲介的利益根本綁在一起,拆分這筆從移工身上剝下來的血汗仲介費。這個修法就是擋了仲介財路,才會撲天蓋地的動用社會歧視性來阻擋修法,不去談修法對勞雇雙方的好處。

行政院長林全在8月16日聽取民意與民間團體會談時,移工團體代表發言詢問政府對修法的立場時,勞動部次長郭國文及林全院長都表示立場與移工團體一致,本會期通過機率很高。9月立院開議,移工聯盟拜會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黨團,三黨皆表示支持此次修法。但直到今日,掌握立院多數的民進黨並未將此法案列入優先法案,亦未排入審查議程。人比利潤優先,呼籲掌握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將這條已出委員會各黨皆無異議,攸關60萬移工及雇主的法案,排入院會二三讀通過,不應屈服於仲介業者的壓力。

針對仲介業者,獲取利益不應以剝削他人來達成,我們認為必須就修法的實際影響,釐清雙方的看法差異,畢竟一個勞雇雙贏的政策不應落入立場之爭,亦不應讓社會歧視先行,失去理性討論的空間。修法的利弊是非,有賴社會的真誠溝通,台灣移工聯盟已於9月29日正式向仲介公會送出辯論會邀請及草案,誠摯希望能與仲介業者就辯論內容、形式進行規劃,促成辯論,勿在使用充滿社會歧視及不實的言論混淆視聽。

台灣移工聯盟成員:
天主教關懷移工小組(MWCD)、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VMWBO)、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工及新移民服務中心 (HMISC)、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WC)、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IMN-Taiwa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LCC)、台灣明愛會(CARITAS)、天主教海星國際服務中心(SM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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