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自廢武功,人權保障大倒退
–勞政單位違法強押移工離境–

時間:2012年11月06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移工被強迫遣返,在早些年屢見不鮮,勞工申訴、不乖、不聽話,雇主與仲介二話不說就「送往機場」!但是強迫遣返作為控制移工的利器,卻嚴重違反國際人權規範。

移 工/人權團體抗議多年,終於迫使勞委會設置了預防移工被強迫遣返的機制:外勞離境驗證手續及機場服務台!換言之,移工若非自願性回國,在驗證手續時可提出 異議,甚至到了機場仍有最後一道防線,可向機場服務台求助。這兩項預防機制的設計,時常被勞委會引以為保障移工人權的重要政績。

然而被勞委會引以為傲的移工人權保障制度,其執行者(勞工行政官員及機場服務人員)卻活生生將其變成強押移工離境、侵害移工人權的劊子手!

菲 律賓籍移工E因雇主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向勞委會申訴專線1955申訴,2012年10月30日,被仲介以「到新雇主處上工」為由騙至勞工局後,在勞工不願意 簽名離境的狀況下,嘉義縣勞工局承辦人員仍縱容仲介將E帶至機場,強迫其出境;到了機場後,勞工向機場服務站申訴表示仍有爭議事件,但,勞委會的機場外包 人員以「勞工局已表示出境無疑義」為由,罔顧移工的申訴,配合著強勢警力,強制使其搭機、離境。

此案件雖為個案,但卻反映了勞委會預防移工被強制遣返機制的大黑洞!!而這黑洞竟是預防機制的執行者-勞政單位及機場服務台!這些執行者知法犯法,配合雇主仲介強迫遣返移工,已使勞委會保障移工人權的機制完全破功!!

對於這場勞政單位侵害移工人權的事件,我們嚴正譴責勞委會、嘉義縣政府勞工局及機場服務站人員,知法犯法!除勞委會應負起查辦瀆職公務人員、違法雇主及仲介外,更要以具體的協助回復該勞工被侵害的工作權。以符合兩公約、勞基法、就服法等相關法令對於移工權益最基本的保障!

立法委員林淑芬立委辦公室、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教授,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將於明日(11/06)上午十時,假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舉行記者會。會中除邀請勞委會、移民署及嘉義縣政府勞工局當事人到場說明外,更將與該位被迫離境之移工電話連線,陳述這場勞政單位侵害勞工權益的非法過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新聞聯絡人:吳靜如0928-55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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