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要求警方尊重 人民集會遊行權利 緊急聲明:

2012/10/28 上午9時

警方於10月27日晚間,警告遊行主辦單位,聲稱若在凱道上出現雞蛋,警方一定會強行排除,禁止蛋洗總統府。

主辦單位特此聲明,集會遊行是憲法賦予人民抗議的基本權利,抗議的形式當然包括各種文化中既存的、具有抗議意義的行為,其中之一就是「丟蛋抗議」。

對於被丟擲的對象,雞蛋沒有任何實體破壞能力,只是一個表達憤怒、不滿的方式;且我們集會被限制的地點,距離抗議對象的總統府,遠達兩百公尺以上,根本不可能造成任何實質侵害,或立即的危險。警方沒有制止的理由。

當然對總統府的當權者說來,無法接受被人民丟蛋抗議,但這純屬政治問題,不能用警察的行政裁量行為來壓制,刑法更不能是一種政治工具!

丟出去的雞蛋會造成暫時性的污染、增加環保局員工清掃負擔也是事實;動保團體更希望我們不要丟擲非人道養殖的雞蛋;這種聲音我們都聽到了,這是我們人民內部應該解決的差異,完全不能構成警方強力排除的理由。

為 了清掃丟出去的雞蛋,我們特別租用了洗街車,並組織了清掃大隊來協助善後,退萬步言,這不過相當於留下垃圾、屬環保單位的事後罰款的問題,不能成為警方事 前執法的藉口。警察權是合法的暴力,不能隨便濫用。集會遊行法曾經是朝野共識的惡法,只是藍、綠陣營執政後卻都怠惰修法,但警察越過集遊法,以毫無根據的 政治或行政責任的考慮,使用集遊法之外的刑法,胡亂壓制人民的抗議權,證明馬政府已經又倒退回到戒嚴時期!

我們重申,如果警方在遊行或集會現場,惡意掀倒各地民眾提供的雞蛋、製造衝突,我們將用更強烈的方式抗議,絕不妥協。

1028【政府混蛋˙台灣完蛋】大遊行+【讓雞蛋飛】集會

共同行動單位 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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