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WA| 2016-04-19

清楚記得去年的8月1日,晚上12點多六名漁工用身上僅剩的錢湊足了一台計程車費,搭車從宜蘭到台北,出現在辦公室外的場景。當時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緊張的表情,提著簡單的行李,站在辦公室外頭要求幫忙。驚訝之餘詢問他們,這麼晚了,如果沒人在辦公室你們該怎麼辦?其中一位勞工說,我們打算在外面等到天亮。

同年8月24日,帶著六名菲律賓漁工,我們前往勞動部召開了一場「海上奴工,血汗海鮮」記者會,在記者會上,漁工拿出了他們的薪資表,表上清楚列下基本薪資20,008元、扣膳宿費5,000元、扣仲介費1,800元、健保費295元、勞保費360元、居留證及體檢費用,再加上另一張不明扣款4,500元,勞工僅剩下約7,000至8,000元不等。對漁工而言,雖然適用勞基法,但因為特殊的勞動情況,就算一天工作超過八小時,也不可能有加班費。在這樣勞動與報酬不平等的情況下,雇主扣除最高額五千元的膳宿費,提供的卻是吃不飽、睡甲板或紙板、需要到溪邊洗澡的「膳宿」環境。另外,在薪資未直接全額給付給勞工的情況下,仲介更能巧立名目扣掉不明費用。記者會主要訴求,是要求勞動部對雇主違法部分立即調查並懲處,取消膳宿費,並落實薪資未直接全額給付之處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曾與多個公民團體舉行「朝野立委共謀扼殺外籍漁工基本人權」記者會,要求立院修法保障外籍漁工權益。(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會結束後,勞工回到安置中心等待。時間一天天過去,如果當兵是數饅頭,那等待結果的勞工數的是什麼呢?

JOR是漁工中最冷靜、穩重的男人,有一個幼小的女兒,老婆和女兒在馬尼拉租了一間房子,JOR就是家裡的經濟支助。JOR的雇主很兇,會動手打人,且一天僅供兩餐,多半是稀飯。工作很粗重、辛苦,卻連最基本的吃飯都吃不飽,休息是睡在吵鬧的馬達旁甲板上,薪資又被胡亂扣款,迫使JOR賭上一把,向外求助。在調查雇主違法期間,面對轉換程序漫長的等待,鐵漢的他也不得不因為經濟、家庭壓力以及沒工作的惶恐,時常愁容滿面。有天,他甚至紅著眼眶向工作人員表示,家裡因為沒付租金及電費,電已經被切斷了,而老婆四處借錢,他卻束手無策。

外籍漁工工時長、薪水低,扣除仲介費和寄回故鄉的錢,每月僅剩幾千元,生活並不容易。(資料照,記者朱則瑋攝)

9月,此案經由立委協助,與勞動部及相關地方主管機關就個案召開協調會,最後提出處理原則包括「地方政府立即裁處違法行為,並要求雇主限期十天內給付工資差額」、「一個月內完成訪視、拍照調查外籍漁工的膳宿環境」。

7個月後,今年4月13日漁工們再次回到了勞動部前,以「掃地掃壁邊,洗臉洗耳邊」這句台灣俚語為口號,表達勞動部避重就輕而未解決漁工根本問題。根據9月協調會議結論,明明要求裁罰違法雇主並限期給付勞工薪資差額,但地方政府並未做到,只要雇主將薪資剩餘款項還給勞工,並未依據「全額給付」、「直接給付」這幾個依法規定要件做為衡量基礎,反倒是用搓湯圓的方式「有給就好」,漠視非法扣款這個違法事實,衍生雇主被抓到再還錢了事的僥倖心態,針對全額直接給付薪資,並未有執法的鐵腕。至於膳宿費最高可扣五千元,其衡量基礎為何?勞工在「來華工資切結書」中約定膳宿費金額,但對於是睡床、睡木板,吃飯、吃泡麵,這樣的資訊是不透明,也未有勞工選擇的議價空間。這次申訴的勞工因勞動部將其視為「個案」處理,故要求雇主返還膳宿費,但仍有部分雇主因為不願退款而遭受裁罰。勞動部將這樣的「漁工膳宿費扣款常態」視為勞雇雙方合意,因而不進行爭議處理,此次僅以「個案」方式定位,顯現勞動部對解決整體漁工膳宿問題的避重就輕。

外籍漁工是南方澳漁港的人力重要來源。(資料照,記者楊宜敏攝)

漁工的惡劣處境,從引進外籍漁工來台就已存在,而勞動部並非不知。近年來漁工申訴案不斷,一個個警報出現,惡劣的勞動環境、不當的扣款,顯現出制度的問題。勞動部請針對問題、直接解決。DO YOUR JOB,漁工們等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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